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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老干部老有所养

1998-03-24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

本报福建3月23日电福建省委常委、组织部长陈营官在日前召开的全省老干部工作会议上表示,有关部门要以负责的态度,积极落实省委提出的每年都要为老干部办几件实事的要求。他指出,目前相当部分的老干部已进入高龄期、高发病期,各部门要创造更加适宜的条件,为老干部安度晚年提供更周到细致的服务。

福建省现有离休老干部2.7万人。该省今年准备出台的几个为老干部办实事的政策是:企业离休干部死亡抚恤金标准参照机关离休干部的标准执行;离休干部无工作遗属(子女)定期定额补助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;丧失自理能力的离休干部,其护理费标准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600元,建立离休干部离休费与医药费保障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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